为了充分发挥档案和信访部门各自的职能,并使各自的公共行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盘锦市档案局和市信访局在贯彻《信访条例》,化解信访矛盾过程中,紧密协作,全力支持对方工作,建立了良好的联动工作关系。为规范、推动联动工作共同研究制定了《信访与档案部门联动工作暂行办法》,这对加强两部门之间“关于百姓上访利用档案解决问题”等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对信访部门受理的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性,和个人待遇方面的档案;涉及市档案馆所保存的市委、市政府对重大事件有明确决定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问题有具体规定和意见的档案内容;涉及市档案馆所保存的破产企业档案内容等诸多涉及档案方面的信访事项等,需要查阅档案确定结果的,通过档案部门的协作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更好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利,提高了地方党组织和政府的威信。
多年来,盘锦市档案局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盘锦的战略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树立“大信访”观念,切实摆正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摆正公民合理诉述与释疑、疏导的关系,始终坚持把稳定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局党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基层,与群众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防止不稳定因素发生,力争把信访苗头解决在基层。牢固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思想观念,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真心、热心、耐心、诚心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利用档案及现行文件为盘锦市中心工作、机关查考、编史修志和个人劳资关系、养老保险及知青问题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档案及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仅2011年就接待353人次,查阅档案和现行文件3915卷(件)次。这些工作在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档案服务的同时,也间接化解一些群众矛盾,缓解了一定的上访压力,对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盘锦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