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档案局、绥中县档案局、昌图县档案局,省(中)直机关档案部门:
为适应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的需要,加强电子文件的集中管理和开发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相关标准和我省有关工作业务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辽宁省文书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试行)》、《辽宁省基于XML电子文件封装规范(试行)》、《辽宁省省直机关文书类归档电子文件移交与接收办法(试行)》3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辽宁省档案局科研处。
联系人: 张 伟
联系电话:23228910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辽宁省文书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试行)》等3项标准 |